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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通知》精神,现成立金沙2020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如下),组长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员由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负责本院2020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推荐等工作。
组长:张 跃
组员:薛 荣、马建锋、王利平、王明新、朱平华、何俊瑜、邢志祥、董良飞、欧红香、刘婧、葛秀坤、王国宇
研究生代表:牛志刚、魏达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校级荣誉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
4.校级奖学金;科研实践综合奖
二、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科研实践综合奖,范围为2018级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其他奖项均为2018、2019级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三、评选名额或比例
(注:名额分配原则是先满足整数位,再按小数点后面数的大小由高到低分配。)
国家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活动积极分子 | 科研实践奖 |
6 | 9 | 9 | 9 | 9 |
学业奖学金:一等、15%、1.2万元,二等、15%、1万元,三等、70%、0.8万元。 |
金沙研究生考核评优细则(试行)
一、研究生评优科研业绩统计办法
为稳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研究生培养的科学管理,参照《常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水平评价办法》(常大〔2013〕15号),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作为奖学、助学及其它年度评优的评定依据。
(一)研究生发表研究论文,公开或获得授权专利计分办法
研究生发表的研究论文只计算常州大学金沙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按100%计分;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按50%计分。论文需正式发表或在线发表,在线发表的中文论文需提供数据库检索结果,在线发表的外文需有DOI号,仅有录用通知不计分。发明专利只计算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专利,且最多不超过2项。分值计算标准如下:
1、学生在中科院分区中1区期刊发表的研究论文,每篇计5000分;
2、学生在中科院分区中2区期刊和SCI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每篇计4000分;
3、学生在中科院分区中3区期刊和文科B刊发表的研究论文,每篇计3000分;
4、学生在中科院分区中4区、SCIE、EI(JA)或文科C刊发表的研究论文,每篇计2000分;
5、学生在《常州大学理工类学术型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期刊(试行)》发表的研究论文,每篇计1000分;
6、在北大核心期刊目录所收录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500分;
7、学生申请专利且公开,每项计500分;
8、学生申请专利且授权,每项计2000分;
9、在《常州大学学报》发表论文,每篇计200分。
以上计分就高,不重复计算。
(二)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计分办法
1、学生(主持人)获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省立省助(省校共助)每项计1000分,省立校助(院助)项目,每项计500分。
(三)参加国家或省级学科竞赛计分办法
1、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并获奖。获一等奖每人计2000分,获二等奖每人计1500分,获三等奖每人计1000分;
2、学生参加省级学科竞赛并获奖,获一等奖每人计1500分,获二等奖每人计1000分,获三等奖每人计500分;
3、学生参加市级学科竞赛并获奖,获一等奖每人计600分,获二等奖每人计400分,获三等奖每人计200分;
以上获奖有2人参加同一项目,每人按60%计分;有3人参加同一项目每人按50%计分;3人以上按3人计算。
(四)对于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仅统计上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以后取得的业绩;如果在二年级时已经获得除学业奖学金以外的其它评优奖励,三年级评优时仅统计上一学年评优以后取得的业绩;在线发表论文如果已经用于评优,正式发表后不再统计。
(五)同等得分时排名办法(试行)
经综合测评后,同等得分的,按论文一作、论文二作、省立校助项目、专利、成绩顺序优先排名;
1、同等得分,论文和专利加分情况相同的,按SCI、EI、学术期刊、核心期刊优先顺序排名;以上情况均相同时,则论文影响因子高的优先排;
2、同等得分,专利分加满的,成果多的优先(如四篇专利和三篇专利的四篇专利的排序优先);
3、研二学生没有论文加分的,成绩核算后得分相同时,按选修分数核算后排名。
二、研究生评优其他业绩统计办法
(一)研究生考勤的统计办法
研究生的考勤统计参考《常大环〔2018〕6》办法规定,以钉钉打卡为主,联培和外派的学生需通过钉钉系统外勤打卡,学院每月导出考勤结果,并公示在学院公示栏内。
(二)研究生活动积分统计办法
1.研究生活动积分的统计详见《研究生活动积分研究生活动积分制度及考核细则》。
三、研究生业绩统计结果的使用
(一)、科研业绩统计结果的使用
科研业绩统计结果主要用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科研实践奖的评选,以上奖项在考勤和日常管理中评定合格的基础上,以业绩统计积分由高到低优先排序。
(二)研究生其他业绩统计结果的使用
1.考勤结果为所有奖项评优的基础,上一年度考勤未达到考评标准的取消评优资格,具体数据参考钉钉打卡记录,数据使用标准参考《常大环〔2018〕6》。
2.活动积分统计结果主要用于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在满足基本评比条件的基础上,以各自积分体系的积分为标准。
活动积极分子积分=活动积分60%+辅导员评分40%
优秀学生干部积分总分=活动积分*50%+相关指导教师评分*30%+辅导员评分20%(相关指导教师为所承担工作部门指导老师)
具体活动积分办法参考环境研究生日常管理积分办法。
3.补考通过的课程分数按60分计,课程不及格者(补考通过可以参评)不予参评,发表的论文和专利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
4.参选各单项奖的同学需出具证明材料,以学院的出具的证明为主,其他证明材料的需要有主管老师签名;
四、金沙各项奖学金评优办法
1.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科研实践奖以科研积分为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决议决定。国奖以答辩的形式进行审核。
2.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活动积极分子以综合评分为准,根据 具体名额分别按分数高低排序,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决议决定。
3.国奖和其他单项奖可兼得,其他单项奖不可兼得。
四、特别说明
1.科研成果接收截止到奖学金评定会议前一天下午2点前;各类科研成果需在奖学金评定会议前获得,否则无效;
2.提交科研成果时注意,请按照《常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水平评价办法》中有效科研分值提供材料,对于没有科研分值的论文、科研项目(例如:非导师一作自己二作的文章;三作、四作的文章;参与的导师课题)不要填写,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3.违反校规、校纪并受处分的同学不能参加评优;
4.审批表签名,(1)宿管员处盖章:宿管阿姨签字后宿管科盖章;(2)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字,班长、团支书、各年级党支部:辅导员盖章;审批表签、章齐全有效;
5.校外联合培养的同学同样可以参加评优,参评方式与在校研究生相同;
6.请各位同学在申请奖学金时务必仔细阅读评选要求、方法及填写要求,按照要求填写、审核自己的申报表格及证明材料。如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草率敷衍的态度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给评奖工作带来困扰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五、申请流程
学生处→下载栏→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及汇总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研究生评优各奖项审批表及汇总表》。各类“审批表”(要放入学生档案,不要与其他材料装订)请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签名均须手写,各栏目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和含糊,并贴好本人近期照片。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金沙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金沙
2020年9月22日